天门市有心意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飞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DHB682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天门市汪场镇汪场大道2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153号
经查,2023年1月10日,当事人经本局核准登记成立,类型:个体工商户。2024年12月20日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290060189454),在天门市汪场镇汪场大道28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024年12月12日,当事人从拼多多平台的红琪广喜专卖店以每袋26.81元的价格,购进标称佛山先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琪牌”抹茶风味固体饮料1袋,购货金额为26.81元。该“红琪牌”抹茶风味固体饮料产品标准号为GB/T29602,净含量1Kg,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7日,保质期12个月。当事人使用上述抹茶风味固体饮料兑水冲泡制作抹茶风味饮品。2025年12月15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上述已开封的“红琪牌”抹茶风味固体饮料1袋已超过保质期,经电子秤称量包含外包装重量为114g,查看当事人销售系统,12月7日0时至执法人员查获上述抹茶风味固体饮料,当事人未售出抹茶风味饮品,无违法所得。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当事人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红琪牌”抹茶风味固体饮料倒入垃圾桶内现场销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