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荆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02MA73EAQ1XD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飞天东路4号(春光新天地北门西侧办公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1-08
(2021)甘0902民初29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王**
杨*,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戴*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2
2021-01-08
追偿权纠纷
王**
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5
2022-04-18
(2021)甘0902民初29号
追偿权纠纷
王**、杨*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41432.6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酒)市监罚﹝2024﹞20号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并未取得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资质认定,出具的编号为酒新环检第[FQ2024]02-016号、酒新环检第[FQ2023]02-067号、酒新环检第[FQ2023]02-015号的《检测报告》因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由于对法律法规以及资质证书附表种类了解不透彻,认为“总烃”和“甲烷”属于挥发性有机物,于是便出具了《检测报告》,并在报告封面加盖了CMA标志。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规定,该公司总经理薛怡对上述违法事实认可,没有异议。
对酒泉新时代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3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7
2
酒市税稽一罚﹝2024﹞7号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对你单位处以少缴税款2043.7元50%的罚款1021.86元。
1021.86元
国家税务总局酒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