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炳泉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66063405X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青年南路园丰农贸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5
(2025)新2301民初58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吴**
昌吉市人民法院
2
2025-07-14
(2025)新2301民初58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吴**
昌吉市人民法院
3
2025-06-19
(2025)新23民终1284号
侵权责任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昌吉市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2-20
(2025)新23民终258号
无因管理纠纷
昌吉市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2-19
(2024)新2301民初73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吴**
昌吉市人民法院
6
2024-12-03
(2024)新2301民初8245号
无因管理纠纷
昌吉市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7
2024-11-20
(2024)新2301民初7396号
侵权责任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昌吉市园丰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8
2024-11-12
(2024)新2301民初7916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郭**
昌吉市人民法院
9
2024-11-08
(2024)新2301民初79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陈**
昌吉市人民法院
10
2024-11-04
(2024)新2301民初792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方**
昌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3
(2025)新2301民初584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吴**
裁判文书
昌吉市人民法院
2
2025-07-1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昌吉市人民法院
3
2025-03-05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吴**
裁判文书
昌吉市人民法院
4
2024-11-27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昌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7-04
2023-06-12
(2023)新2301民初3891号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杨**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13
2021-12-10
(2021)新2301执5302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张*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1-15
2021-10-29
(2021)新23民终1750号
保安服务合同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昌吉市亿家购物分公司等新疆沙漠特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518466.98元
民事案件
4
2020-09-24
2020-09-04
(2020)新2301民初2386号
劳动争议
黄**与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08-11
2016-08-11
(2016)新23民终1041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与史**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5)5号
(一)违法事实 1.增值税 (1)2021年,你公司申报销售收入2456786.70元,实际取得收入2596669.87元,你公司少记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物业务管理费收入139883.1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之规定,你公司2021年少缴增值税1398.83元。 (2)2022年,你公司申报销售收入2890629.48元,实际取得收入3256453.31元,你公司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少记物业务管理费收入165823.83元。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根据《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第二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之规定,你公司2022年少缴增值税1658.18元。 (3)2023年,你公司公司申报增值税销售收入3445822.89元,实际取得收入4884870.11元,你公司少记2023年物业务管理费收入1439047.22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之规定,你公司2023年少缴增值税14390.47元。 (二)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9029.09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2-25
2
昌市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7号
2024年8月22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青年南路园丰农贸二楼的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给予昌吉市亿家商贸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元
昌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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