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力 | 注册资本:1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559613457P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南阳市生态工业园天冠大道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6-23
(2020)豫13民终26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阳高新区天元气体有限公司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06-19
(2020)豫13民终26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阳高新区天元气体有限公司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8-19
(2018)鄂9006民初1102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
天门市和顺气体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天门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22
2020-05-07
(2020)豫1302民初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与南阳高新区天元气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875.60元
民事案件
2
2019-09-16
2019-03-19
(2018)豫1302民初6414号
劳动争议
房**与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9-16
2019-04-08
(2018)豫1302民初6414号
劳动争议
房**与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01
2018-08-08
(2018)鄂9006民初1102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与天门市和顺气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34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9-29
2018-08-08
(2018)鄂03民终152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十堰市郧阳区宏山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5570.5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3-16
2018-03-09
(2018)鄂1003执字第144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荆州市葛美气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12-13
2017-08-21
(2017)豫13民终2805号
劳动争议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翟**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60634.51元
民事案件
8
2017-10-01
2017-07-25
(2017)鄂1003民初794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与荆州市葛美气体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248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6-12-21
2016-10-28
(2016)鄂0804民初989号
合同纠纷
(2016)鄂0804民初989号告荆门大康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阳天中气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306789.25元
民事案件
10
2014-11-03
2014-11-03
(2014)宛民初字第1092号
合同纠纷
南阳天气体有限公司与方立*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宛区)应急罚﹝2025﹞18号
2025 年在职员工 19人,主要经营氧氮、氩、二氧化碳(有仓储经营),乙炔(无仓储经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南摺阳市天中气体有限公司 2024 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期从 2024年8月7日至 2025年8月6日止,原有 10 名职工 2025 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期从2025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止,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10月11日期间没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25 年新进9名员工于2025年年10月21日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版序号为 59 号的裁量规定裁量等次属于 C: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投保人数10人以上或占应投保总人数比例在 50%以上的,责令限期改正,处9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90000.00元
南阳市宛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