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玉龙县黄山镇星新饭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金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0721MA6LYFEU8L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白华路正泰怡园17栋2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市监处罚〔2024〕A02号
玉龙县黄山镇星新饭店于2009年9月17日注册登记,于2021年3月10日开始在美团上销售未进行有机认证却标注为“有机”花菜。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云市监办发﹝2021﹞74号)第九条的规定,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