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功大药房有限公司诏安金座旖星峰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梦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24MACYNPGA7A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华滨路2号金座旖星峰1幢D140、D141、D1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诏市场处字﹝2026﹞22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06月19日向汕头市新特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2罐﹝盒﹞,购进单价5.75元/罐﹝盒﹞,购货款11.5元。当事人购进上述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时,供货商汕头市新特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销售出库复核凭证、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检验报告单和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各1份。购买后当事人将上述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放于位于福建省诏安县南诏镇华滨路2号金座旖星峰1幢D140、D141、D142号的经营场所以销售价为7.3元/罐﹝盒﹞的价格进行陈列销售。2026年8月5日,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超过有效期的2罐“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摆放在经营场所外用药区域进行陈列销售。上述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标签标示如下:1.正面标签标示: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13克,产品批号:L1013,有效期至:2026.07,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等相关信息。2.背面标签标示:适用症:用于湿疹、创口溃疡等,用法用量:外用。用温水洗净患处后涂敷药膏,一日2~3次,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458等相关信息。截止案发之日止,上述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尚未售出,货值金额为14.6元,没有违法所得。另查明,当事人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属于初次违法。
1、没收2罐﹝盒﹞复方磺胺氧化锌软膏。2、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
15000.00元
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