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清涛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239677830B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66号3-第5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5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4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4
2025-04-03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5
2025-01-22
合同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6
2024-11-27
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7
2024-09-29
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8
2024-06-06
合同纠纷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9
2023-07-26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10
2023-04-04
(2023)津0104民初3690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道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24
(2025)津0114执异5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瑞蓝科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2
2017-11-02
(2017)津0104民初3407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万豪大厦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22
2023-08-11
(2023)津0104民初5637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道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8666.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9-22
2023-08-11
(2023)津0104民初5639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道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3593.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9-22
2023-08-11
(2023)津0104民初5636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道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3052.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9-22
2023-08-11
(2023)津0104民初5638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道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9315.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9-22
2023-08-11
(2023)津0104民初3690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道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2649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3-06-08
2023-04-14
(2023)津0112执23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天津锦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7-28
2021-06-07
(2021)津0112民初4916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与天津华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3475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4-07
2021-03-29
(2021)津03行终12号
行政监督
溧阳全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9
2021-04-07
2020-10-28
(2020)津0116行初86号
行政监督
溧阳全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10
2020-12-31
2020-12-01
(2020)津0114民初10621号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与中瑞蓝科天津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A11620254160
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为天津鼎昱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项目的监理单位,所监理的工程在2025年11月13日施工作业期间经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二级箱到三级箱主电源线沿围挡敷设未做绝缘保护措施,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3的要求;2、钢筋加工区二级配电箱无系统接线图,无分路标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8的要求;3、钢筋加工区套丝机开关箱箱门与箱体跨接线缺失,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10。1的要求;4、现场钢筋加工区部分机具未设置在作业棚内,无防雨、防晒、防物体打击措施,不符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第3。0。8的要求;5、现场基槽、消防水池基坑周边未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基槽安全通道防护栏杆高度不足1。2米,中间未设置横杆,立杆间距超2米,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3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3。1的要求。以上内容摘自市总站《执法建议书》(津建安质总执建[2025]094号),经我委执法人员核实,市总站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属实。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曾于2025年11月7日就上述相关问题向施工单位天津翔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但施工单位未整改,而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未及时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对天津开发区泰达国际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0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6-03-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