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彦路 | 注册资本:2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20070497417X8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生态园东垃圾中转站南侧100米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2
(2025)浙0482民初574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马**
平湖市人民法院
2
2023-07-19
(2023)皖1623民初56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张**,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利辛县人民法院
3
2023-04-18
(2023)皖1221民初3317号
运输合同纠纷
李*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临泉县人民法院
4
2022-09-13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徐**,王*,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5
2022-07-25
(2022)皖1204民初359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王*,徐**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6
2022-06-21
(2022)皖1204民初359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王*,徐**,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7
2021-10-11
(2021)皖1204民初51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梁*,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8
2021-08-20
(2021)皖1204民初3968号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张*
梁*,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9
2021-06-11
(2021)皖12民终2866号
委托合同纠纷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张**,王**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同达分公司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12-01
(2020)皖0523民初3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周**
和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26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2
2021-01-31
(2020)皖1226民初493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
王**
裁判文书
颍上县人民法院
3
2020-08-18
委托合同纠纷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同达分公司,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颍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9
2021-08-09
(2021)皖1226执2749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524284.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11-29
2021-09-01
(2021)皖1226执2749号之一
委托合同纠纷
张**、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445484.00元
执行案件
3
2021-08-16
2021-05-26
(2021)皖1221执649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7-31
2020-12-28
(2020)皖1226民初493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与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同达分公司、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7-01
2020-12-02
(2020)皖0523民初44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与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418.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6-09
2021-05-27
(2021)皖1221执650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马**、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其他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6-09
2021-05-27
(2021)皖1221执650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张**、马**、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其他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5-19
2020-12-02
(2020)皖0523民初3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与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752.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2-24
2019-12-31
(2019)皖0523民初字38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温**等与***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9306.8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2-24
2019-12-31
(2019)皖0523民初字38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温**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9306.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江交路执﹝2026﹞320号
2026年04月30日08时09分,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张永灿驾驶车辆皖KW1032(黄)从嘉兴开往河南,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G1522盛泽高速路口处被查。经查,车上有17名乘客,其中16名乘客是在嘉兴上车去往洛阳、平顶山等地,车费每人贰佰贰拾圆整至贰佰肆拾圆整不等。其中1名乘客是在盛泽上车去往平顶山,车费贰佰圆整。车上乘客互不认识,都是提前电话或微信联络之后上车,车上乘客都不认识包车乙方谢俭冰。该车道路运输证号:341204101240,经营范围:省际包车客运,包车线路牌信息:省际包车阜阳市-嘉兴市,K0068342号,有效期: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4日,包车合同:甲方: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谢俭冰。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1
2
湖运政罚〔2026〕01J53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8
3
相城交路执﹝2026﹞99号
2026年04月27日00时30分许,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芮利勇驾驶皖KT3751(黄)大型普通客车载51名包车乘客从安徽阜阳市前往浙江嘉兴市,当次包车业务行程为6天,返回浙江嘉兴市结束本次行程,包车费为8700元,由包车人谢俭冰结算给当事人,目前尚未结算,若结算归当事人所有。2026年04月27日09时50分许,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巡查途径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246号路灯处时发现皖KT3751(黄)正在进行上客。经查;当次该车上搭载02名乘客不在合同约定内的乘客,车费为每人200元,费用已收取,归当事人所有。2026年04月27日10时10分,在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西路246号路灯处,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29
4
苏交路执﹝2026﹞872号
2026年04月21日04时00分许,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罗显军驾驶皖KM8066(黄)大型普通客车在安徽省阜阳市搭载约19名包车乘客前往保山市,途径苏州市时临时招揽了3名前往贵阳市的包车合同以外乘客,并在保山市结束当次运输。经查,当次从安徽省阜阳市前往保山市的包车运费约为37000元,从苏州市前往贵阳市的3名乘客运费约为每人300元,运费均已收取,归当事人所有。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许,当事人在苏州市葑谊街因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4
5
深交罚决第﹝2026﹞ZD02388号
2026年02月09日12时4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新桥入口处对皖KY9393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装有27名乘客,由深圳前往驻马店,车辆有包车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司机有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运输是车属公司安排的,司机表示该趟是包车运输,但经询问车上乘客,乘客表示都不是有组织的团体旅客。 根据调查情况,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皖KY9393大型普通客车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6
湖运政罚﹝2026﹞02J67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1
7
粤河交罚﹝2026﹞00215号
2026年4月14日10时44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粤赣高速埔前收费站出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杨世明驾驶皖K09777大型普通客车。经调查,该车搭载38名乘客,乘客从四川成都乘坐该车到广东省河源市,车辆所有人为气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籍所在地是安徽省阜阳市,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司机表示此次行程为包车客运,包车方是杨世明,该趟行程共5天,费用是13000元。司机现场提供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省际包车线路标志牌、《包车合同》及其本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包车合同》和《省际包车》线路牌起讫地为阜阳市至厦门市,途经地:成都市、河源市、南充市,与乘客所说从四川成都到广东省河源市不符,本机关认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经查询执法信息系统,违法行为属第1次查处,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以上事实有现场相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7
8
湖运政罚﹝2026﹞10J125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14
9
绍运政罚﹝2026﹞0226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3日15时1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甬高速柯桥南互通地段检查时发现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瑞丰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元整。
5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3
10
粤中交罚﹝2026﹞00339号
2026年02月0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中山市黄圃镇格兰仕门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皖KC1366大型普通客车搭载一批乘客从中山到河南驻马店,再空车回安徽阜阳。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乘客之间互不相识,未参加团体包车活动,且包车合同显示包车行程为“阜阳市至广州市”,实际行程与包车合同不一致。经核查,该车属于省际包车,持有“阜阳市-广州市”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皖KC1366大型普通客车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以上事实,有司机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车辆证件、线路牌照片、包车合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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