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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彦路注册资本:2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20070497417X8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生态园东垃圾中转站南侧100米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2
(2026)浙0482民再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
平湖市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5)浙0482民初574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马**
平湖市人民法院
3
2023-07-19
(2023)皖1623民初56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张**,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利辛县人民法院
4
2023-04-18
(2023)皖1221民初3317号
运输合同纠纷
李*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临泉县人民法院
5
2022-09-13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徐**,王*,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6
2022-07-25
(2022)皖1204民初359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王*,徐**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7
2022-06-21
(2022)皖1204民初3592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王*,徐**,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8
2021-10-11
(2021)皖1204民初51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梁*,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9
2021-08-20
(2021)皖1204民初3968号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张*
梁*,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10
2021-06-11
(2021)皖12民终2866号
委托合同纠纷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张**,王**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同达分公司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7-26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史**
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2
2021-01-31
(2020)皖1226民初493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
王**
裁判文书
颍上县人民法院
3
2020-08-18
委托合同纠纷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同达分公司,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颍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29
2021-08-09
(2021)皖1226执2749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524284.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11-29
2021-09-01
(2021)皖1226执2749号之一
委托合同纠纷
张**、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445484.00元
执行案件
3
2021-08-16
2021-05-26
(2021)皖1221执649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7-31
2020-12-28
(2020)皖1226民初493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与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颍上同达分公司、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7-01
2020-12-02
(2020)皖0523民初44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与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9418.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6-09
2021-05-27
(2021)皖1221执650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马**、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其他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6-09
2021-05-27
(2021)皖1221执650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张**、马**、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其他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5-19
2020-12-02
(2020)皖0523民初32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与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752.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2-24
2019-12-31
(2019)皖0523民初字38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温**等与***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9306.8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2-24
2019-12-31
(2019)皖0523民初字38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温**、温**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9306.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运政罚〔2026〕12246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5
2
皖阜临泉交罚﹝2026﹞1000189号
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车船号:蓝皖K5798S)
罚款伍万元整
50000.00元
临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6-17
3
杭运政罚〔2026〕3084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09
4
甬运政罚〔2026〕11141
-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5
深交罚决第﹝2026﹞ZD02939号
2026年02月03日11时17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金荣达工业园门口经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申请回避等权利后对皖KM8066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对驾驶员、乘客进行了询问后制作笔录和执法录像。驾驶员表示其是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机,当趟运输由公司安排,该车为省际包车,车上载有36名乘客,有3名乘客在龙岗长途汽车客运站上车,其他乘客均在惠州上车,收取的车费归公司所有。乘客表示其与车上其他乘客不认识,需支付400-450元不等的车费。省际包车牌显示该车起点为阜阳市,讫点为昆明市,该车车籍地为安徽省阜阳市。驾驶员、车辆及所属运输公司分别具备符合该趟运输活动的从业人员资质、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许可。执法人员向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邮寄协助调查通知书(粤深交执协字第LGD0000098号),2026年3月29日显示快件已签收,当事人至今未联系配合调查处理。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一千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8
6
湖运政罚〔2026〕01J53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08
7
苏交路执﹝2026﹞872号
2026年04月21日04时00分许,当事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罗显军驾驶皖KM8066(黄)大型普通客车在安徽省阜阳市搭载约19名包车乘客前往保山市,途径苏州市时临时招揽了3名前往贵阳市的包车合同以外乘客,并在保山市结束当次运输。经查,当次从安徽省阜阳市前往保山市的包车运费约为37000元,从苏州市前往贵阳市的3名乘客运费约为每人300元,运费均已收取,归当事人所有。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许,当事人在苏州市葑谊街因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4
8
深交罚决第﹝2026﹞ZD02388号
2026年02月09日12时42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广深高速新桥入口处对皖KY9393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装有27名乘客,由深圳前往驻马店,车辆有包车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有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司机有相关从业资格证,并表示该趟运输是车属公司安排的,司机表示该趟是包车运输,但经询问车上乘客,乘客表示都不是有组织的团体旅客。 根据调查情况,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皖KY9393大型普通客车实施了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违法行为。经核,上述行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9
湖运政罚﹝2026﹞02J67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1
10
粤河交罚﹝2026﹞00215号
2026年4月14日10时44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粤赣高速埔前收费站出口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杨世明驾驶皖K09777大型普通客车。经调查,该车搭载38名乘客,乘客从四川成都乘坐该车到广东省河源市,车辆所有人为气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籍所在地是安徽省阜阳市,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司机表示此次行程为包车客运,包车方是杨世明,该趟行程共5天,费用是13000元。司机现场提供了该车的《道路运输证》、省际包车线路标志牌、《包车合同》及其本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包车合同》和《省际包车》线路牌起讫地为阜阳市至厦门市,途经地:成都市、河源市、南充市,与乘客所说从四川成都到广东省河源市不符,本机关认为阜阳市宏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包车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经查询执法信息系统,违法行为属第1次查处,责令当事人自行改正,以上事实有现场相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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