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春市永鑫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章新菊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7MA17DRP76L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畅达路177号38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8
(2023)赣0121民初5043号
劳动争议
长春市永鑫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张*
南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交路执﹝2025﹞644号
2025年06月24日16时31分,当事人长春市永鑫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驾驶员熊美良驾驶车辆吉A252Q挂(黄)在丰县东环路邵堂桥北50米处,因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被我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5
2
370403202400091
2024年03月03日 10时30分,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曹路与欣兴路路口对李勇驾驶的吉AV7299(黄色)吉AS819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培杰、李海山向李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李勇向检查人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商品车,吉AS819挂(黄色)外廓尺寸长度为1230厘米,其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及《行驶证》显示吉AS819挂(黄色)外廓尺寸长度为1091厘米,擅自加长车辆外廓尺寸139厘米。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检测情况,并对执法现场所做出检测结果无异议。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李勇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陈述申辩书》各一份,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调查认定长春市永鑫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枣庄市薛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