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江南镇福运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红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82MA7B74UD6N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江南镇谷花街(派出所旁左侧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处罚〔2025〕25号
2025年4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反映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同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调取了收银台销售小票及店铺内监控,监控显示投诉人所称未成年人在当事人店内购买了酒,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电子数据证据提取笔录,同日对该店收银员盛静文进行询问了解事发时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9日下午2时5分,当事人向年仅13岁的未成年人销售了三瓶白酒,分别是:168ml江小白23度高粱酒蜜桃味1瓶,单价14.5元、江小白白葡萄味果立方15度1瓶,单价12元、100ml40度江小白1瓶,单价13.5元,共计40元。经核查,当事人店铺内未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的标志,也未要求未成年人出示其身份证件。
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0元。
10000.00元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3
2
临市监处罚〔2024〕75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湖南省临湘市江南镇谷花街开办综合超市。
当事人于2024年7月初在上门供货的业务员处购进湘潭铺子白色裸包槟榔113包、湘潭铺子棕色裸包槟榔132包、湘潭铺子绿色裸包槟榔33包,共计278包裸包槟榔,上述槟榔包装袋上均未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仍置于店内任消费者选购,其中白色裸包槟榔销售价55元/包、棕色裸包槟榔销售价32元/包、绿色裸包槟榔销售价18元/包,货值金额(113×55+33×18+132×35=11429元)。截止至2024年7月24日,上述裸包槟榔在店内一共售出261包,每包获利3元,合计获利(261×3=783元);剩余库存白色裸包槟榔4包、棕色裸包槟榔4包;绿色裸包槟榔9包,一共剩余库存17包,库存的17包裸包槟榔于同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1028.61元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