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利汽车电喷节气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郁岳庚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734255168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经济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晓塘路北、兴慈二路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前湾)建罚决字﹝2024﹞第000024-2号
宁波金利汽车电喷节气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晓塘路北,兴慈二路西的宁波金利汽车电喷节气阀有限公司1#厂房建设项目实施了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27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伍仟元整(¥275,000.00)
275000.00元
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11-08
2
甬(前湾)建罚决字﹝2024﹞第000027-2号
宁波金利汽车电喷节气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晓塘路北,兴慈二路西的宁波金利汽车电喷节气阀有限公司1#厂房建设项目实施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54,75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54750.00)
54750.00元
宁波前湾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1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