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于美萍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1MA2E935X2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马涧镇五星村上吴34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5﹞871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4日09时50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20国道蒋家埠路口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1266.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4
2
杭路政罚﹝2025﹞8152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19日06时11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肆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肆拾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441.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08
3
杭路政罚﹝2024﹞81207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15日10时50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柒拾捌元整的行政处罚。
178.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9
4
杭路政罚﹝2024﹞7555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18日19时21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15
5
杭路政罚﹝2024﹞81815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02日10时37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壹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217.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9
6
杭路政罚﹝2024﹞81816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06日17时59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富阳方向K281+130检查时发现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兰溪市杰顺贸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null、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70.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