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铁林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5L19A3H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华林山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8
(2024)赣0983民初551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熊**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4-09-17
(2024)赣0983民初5511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熊**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4-08-26
(2024)赣0983民初4652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望**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08-13
(2024)赣0983民初350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吴**,刘**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4-06-24
(2024)赣0983民初350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吴**,刘**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01-31
(2024)赣0983民初58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裴**
高安市人民法院
7
2023-12-13
(2023)赣0983民初775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何**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3-11-13
(2023)赣0983民初739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蔡**,陈**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9
2023-10-19
(2023)赣0983民事诉前调928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何**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3-10-19
(2023)赣0983民事诉前调925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陈**,蔡**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12
(2025)赣0983民初4478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胡**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4-09-09
(2024)赣0983民初350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刘云国;吴红星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4-06-26
(2024)赣0983民初350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
刘云国;吴红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5
2021-11-19
(2021)鄂05民终28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1-07
2020-12-17
(2020)赣0983执252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10
2020-11-13
(2020)赣0983执2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谭**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07-01
2020-06-08
(2020)赣0983民初244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与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6-27
2020-06-08
(2020)赣0983民初244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与梁**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4-30
2020-04-22
(2020)赣0983民初979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与谭**、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918.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11-27
2019-11-06
(2019)赣0983民初633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刘**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3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7-26
2019-07-17
(2019)赣0983财保157号
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梁**其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东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577号
当事人江西省信博汽运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7日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建金高速曹宅互通路边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2.警告。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1-21
2
鄂交综宜昌当阳超罚﹝2025﹞64号
2025年06月05日11时00分左右,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湖北省当阳市G348新店加油站附近实施执法检查时,发现车辆赣CC8277(黄)货运车辆涉嫌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为进一步查清事实,06月05日本机关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2025年06月05日11时00分左右,陈臻琰驾驶车辆赣CC8277(黄)装运粉沙从当阳市陶瓷工业园新中源陶瓷厂附近致腾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到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路6号弘洋海汇港,途经湖北省当阳市G348新店加油站附近时,当阳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车辆赣CC8277(黄)进行检查。因有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嫌疑,随即被引导至当阳市黄鹄滩超限检测点进行称重检测。经检测重型半挂牵引车赣CC8277车货总重量为66.50吨,为六轴货车。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该车国家限定车货总重量为49吨,其实际车货总重量为66.50吨,超出国家的限定标准17.50吨,超限率为35.71%。
责令立即改正,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
1000.00元
当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6
3
金运政罚〔2024〕28J32
2024年3月12日,杨觉刚驾驶赣C5R618重型自卸货车运载货物从鞋塘到曹宅,2024年3月12日14时30分,在途径金东区G235国道金华联合治超点时,被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运载的是泥土,未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并且未能当场改正。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车辆赣C5R618为本年度初次违法。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