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古城北豆仙峰嶂脚石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付亚甜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22598411153P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陆川县古城镇北豆村仙峰脚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陆卫职罚[2023]022号
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周义华、叶礼彬、梁仟军、何爱华、贾长忠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罚款
5000.00元
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09-28
2
陆卫职罚2023022
陆川县古城北豆仙峰嶂脚石场未能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未能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5000.00元
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09-28
3
陆卫职罚202304
2023年08月25日,陆川县古城北豆仙峰嶂脚石场因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执法人员赵智、王伟健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2023年08月25日,陆川县古城北豆仙峰嶂脚石场因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执法人员赵智、王伟健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元
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3-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