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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万乐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5MA5P6E8J69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28号协和家园.康城8栋2单元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11
(2021)桂0206民初3396号
物权保护纠纷
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福牛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飞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5
2023-03-16
(2023)桂0205民初109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魏**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1304交罚﹝2026﹞015号
2026年02月03日22时20分,忻城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罗骏逸,蓝谷强(执法证号分别为20130417012,20130417033)经行政检查,在G322线K1906+200发现,覃世拿驾驶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BY2228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乘龙牌LZ3317H7FB,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石粉,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49.4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0吨,超限18.41吨,超限率59.39%。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
9000.00元
忻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2
桂0306交罚﹝2026﹞0008号
2026年01月14日10时20分,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艳秀,邓会林(执法证号分别为20030617004,20030617008)在临桂区五通镇板屋村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秦航锋驾驶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桂BJ3801重型自卸货车,从灵川县崖湖石场运载石渣至临桂区五通镇板屋村外环高速段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150元。桂BJ3801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0006915,秦航锋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秦航锋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BJ3801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加高货厢栏板0.40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桂林市临桂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3
桂0206交罚﹝2025﹞0121号
2025年12月08日21时25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莫双永,覃贵东(执法证号分别为20020617004,20020617003)在融水县民族大道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卢显耀驾驶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桂BV8209重型自卸货车,从融水县滚贝乡运载页岩石至柳城县沙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约定收取运费1600元。桂BV8209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0052087,卢显耀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卢显耀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BV8209重型自卸货车擅自改装车辆货厢两侧加高栏板0.55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30
4
桂百德交罚﹝2025﹞12100003号
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罚款17800元。
17800.00元
德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6
5
桂柳交综(北)罚﹝2025﹞156号
当事人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桂BD8910)在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北大队办公室地点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在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北大队办公室地点实施了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车辆称重检测单,涉嫌违法行为短信告知记录予以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5000.00元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6
粤湛吴交罚﹝2025﹞01520号
你(单位)使用桂BX6786车辆于2023.12.02 05:31: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货总重为49.995吨,限载标准为36吨,已超限13.995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6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24
7
桂0312交简罚〔2025〕0011号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40 分,灌阳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戴慧玲,童富军(执法证号分别为 20031217007,20031217005)经行政检查,在G241 线 K2776+800M 右侧发现,驾驶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 BG0307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车轴和车轮情况:3 轴 10 轮,运输货物为片石,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货总重 29.87 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 25 吨,超出限值 4.87 吨,超限率 19.48%。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1 号)的规定。本机关 依法作出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的处罚决定。
2000.00元
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11-17
8
粤湛吴交罚﹝2025﹞01455号
你(单位)使用桂BX6786车辆于2023.11.24 05:55: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货总重为46.575吨,限载标准为36吨,已超限10.58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5
9
粤湛吴交罚﹝2025﹞01291号
你(单位)使用桂BX6786车辆于2023.10.1805:19: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4轴,车货总重为48.78吨,限载标准为36吨,已超限12.78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4
10
桂0701交罚﹝2025﹞0338号
2025年10月21日15时15分,灵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梁进,施棋文(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117072,20070117049)在灵山县城三科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钟荣华驾驶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桂BK5619重型自卸货车,从横州市开往至灵山县城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BK5619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0051743,钟荣华从业资格证号为******************,该趟运输由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BK5619重型自卸货车擅自在车厢底部加深车厢及加高0.3米栏板,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柳州奥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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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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