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宗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2MA0724A92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10号楼4179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4
2024-03-04
追偿权纠纷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12-26
追偿权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6
2023-10-17
追偿权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7
2023-09-19
追偿权纠纷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8
2022-08-01
(2022)津0114民初5835号
劳动争议
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刘**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9
2022-08-01
(2022)津0114民初5824号
劳动争议
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王**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22
(2022)津0114民初5825号
劳动争议
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
刘**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30
2022-05-16
(2022)津01民终1595号
劳动争议
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王**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武)罚﹝2025﹞03142号
2025年06月27日,经执法人员核查道路运政管理系统,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运输车辆津CY73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至今未做检测(按照规定应于2024年06月30日前检测),超过规定检测期限6个月以上。涉嫌货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行为。经调查取证,已构成货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运输车辆行为。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应予处罚。
给予当事人罚款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5-06-27
2
津交(武)罚﹝2025﹞01022号
2025年03月13日经执法人员查询核实,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0日一年内,津C92789车辆在天津市北辰区超限违法运输。该企业货运车辆总数为4辆,超限运输车辆为1辆次,违法率为25。00%,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当事人构成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5-03-13
3
津交(辰)罚﹝2024﹞02175号
2023年6月16日,北辰区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监控设施记录显示,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92789检测车货总重70。75吨,轴载限重49吨,超限重21。75吨。经我局执法人员谭志云、孟宪占通过天津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92789于2023年6月16日4时49分通过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并于2024年6月14日对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朋飞进行询问。经查,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朋飞承认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92789于2023年6月16日在通过北辰区京津线汉沟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时存在超限运输的行为。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对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壹万零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1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4-06-14
4
津交(辰)罚﹝2024﹞02176号
2023年11月18日,北辰区九园线北孙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监控设施记录显示,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92789检测车货总重51吨,轴载限重49吨,超限重2吨。经我局执法人员谭志云、孟宪占通过天津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92789于2023年11月18日2时19分通过九园线北孙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并于2024年6月14日对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朋飞进行询问。经查,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肖朋飞承认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津C92789于2023年11月18日在通过北辰区九园线北孙庄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时存在超限运输的行为。
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对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2024-06-14
5
津武交2023080095号
2023年10月26日经执法人员核查,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津C92789车辆2022年11月25日、2023年03月04日、2023年04月30日在天津市宁河区、天津市西青区、天津市北辰区超限违法运输。津C92789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期间违法超限运输次数达到3次。当事人构成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吊销车辆津C92789营运证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3-10-26
6
津武交2023170044号
2023年8月29日经执法人员查询核实,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一年内,津C92789、津C92992等6辆次车辆分别在天津市蓟州区、西青区、北辰区、宁河区超限违法运输。该企业货运车辆总数为4辆,超限运输车辆为6辆次,违法率为150%,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当事人构成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当事人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3-08-29
7
津武交2023080066号
2023年08月24日经执法人员核查,天津胜顺通物流有限公司津C92992车辆于2022年12月25日、2023年01月31日、2023年03月01日在天津市北辰区、蓟州区超限违法运输。津C92992重型半挂牵引车于2022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23日期间违法超限运输次数达到3次。当事人构成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吊销车辆津津C92992营运证的行政处罚
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