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桐力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中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3MA7KFUTH5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万合米大厦1幢51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9
(2025)浙0113民初173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史**
唐**,杭州桐力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5〕52832
2024年8月13日9时23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0818:33:28车号为浙A59H39在X805(科洲线)洲泉方向K3+7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0.4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42吨。
-
483.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8
2
嘉路政罚〔2025〕52833
2025年2月26日14时23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2-2309:18:58车号为浙A59H39在S212(嘉临线)嘉善方向K112+0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0.3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37吨。
-
475.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18
3
嘉路政罚〔2024〕522994
2024年11月1日14时11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0-29 07:17:26车号为浙A51K08在X805(科洲线)洲泉方向K3+7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8吨。
-
240.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26
4
嘉路政罚〔2024〕522093
2024年8月13日9时23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08 18:33:28车号为浙A59H39在X805(科洲线)洲泉方向K3+7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0.4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42吨。
-
483.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7
5
嘉路政罚〔2024〕31J11
2024年4月16日9时10分许,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项凯、韩利杰在海宁市许村镇塘许线人民大道路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A60G5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为陈怀深,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为杭州桐力贸易有限公司。经引导至海宁市许村镇许巷新富停车场检测显示,该浙A60G5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为4轴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其车货总重42.71吨,驾驶员陈怀深对检测结果进行了确认。根据驾驶员陈怀深自述:该车辆从桐乡市大麻镇浙江桐新建材有限公司运输混凝土到杭州市上城区科城街工地。
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叁元整。
1653.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