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西忻城县鎏鑫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惠芳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321MA5N4DNU6F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忻城县大塘镇柳邕路235号(忻城县大塘镇初级中学新食堂一楼西大厅)[经营场所:忻城县大塘镇柳邕四巷11号(忻城县大塘镇中心小学二校区一栋综合楼一楼2号教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忻市监处罚﹝2024﹞3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23日以**元/件的价格从忻城县城关镇**经营部购进芬达橙味汽水(生产商:广西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11100214,生产日期:20230309 1456GXA01,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300毫升)共1件(24瓶/件)和从忻城县**食品配送经营部购进娃哈哈?AD钙奶饮料[委托方: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31200219,生产日期:20230703 222203NN,保质期:(常温)6个月,净含量220g]共5件(24瓶/件)后,摆放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忻城县大塘镇柳邕四巷11号(忻城县大塘镇中心小学二校区一栋综合楼一楼2号教室)]内,均以2.50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2024年1月19日,本局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上述芬达橙味汽水(现场剩余数量为5瓶,货值金额为12.50元)和娃哈哈?AD钙奶饮料(现场剩余数量为88瓶,货值金额为220.00元)均已超过保质期,仍与在保质期内的其他食品一起摆放销售,摆放位置均未标有不合格品区或废品区或储存区等标识。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无法查证当事人在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无法查证违法所得。当事人采购上述2种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现场查获的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32.50元。至案件调查终结,本局未收到当事人经营食品相关的投诉举报。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共93瓶(芬达橙味汽水5瓶、娃哈哈?AD钙奶饮料88瓶);2.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