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岳池县齐福镇柏桦小卖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文红碧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1621MA63GXA280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岳池县齐福镇水口店村7组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岳市监处〔2024〕51162124000189号
采购食品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索取销售凭证,并保存相关证明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罚款0.0300万元,责令改正,没收非法财物,警告
300.00元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1
2
岳市监处罚〔2024〕50号
当事人岳池县齐福镇柏桦小卖部于2013年12月25日,申请注册了《营业执照》,于2021年3月24日续办了《四川省食品小经营(食品销售)备案证》,在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齐福镇水口店村7组2号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岳池县齐福镇柏桦小卖部于2023年2月上旬在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或者备案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索取销售凭证,并保存相关证明的情况下,从一流动货车处,以75元/件的价格购进了外包装标识为“食品名称:麦香味奶茶(奶茶固体饮料);保质期12个月;生产日期:20221122CD1B03;受委托生产商:香飘飘四川食品有限公司(CD),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锦绣大道南段588号;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51011500205;存储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的香飘飘麦香味奶茶1件(共24瓶)。而后,当事人岳池县齐福镇柏桦小卖部将上述食品摆放在其店的食品销售货架上,以4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在上述批次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仍将其置于店内的食品销售货架上对外销售,于2023年12月21日被本局执法人员查获。2023年12月21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3瓶香飘飘麦香味奶茶予以扣押,其货值金额为12元。截止2023年 12月21日,当事人岳池县齐福镇柏桦小卖部未售出超过保质期的香飘飘麦香味奶茶,无违法所得。
一、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3瓶香飘飘麦香味奶茶; 三、对其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大写:叁佰圆整)。
300.00元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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