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魏都星辰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亚鹏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002MA40B89A5K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东大街道文庙前街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许)文综罚字﹝2025﹞F-16号
2025年07月03日09时10分,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东大街道文庙前街30号许昌魏都星辰网吧网吧进行执法检查。首先,执法人员陈冲、张振龙向该场所现场负责人张景景出示了执法证件。经查,该场所正在营业中,证照齐全,并在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2MA401389A5K,《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411002200106,执法人员在该场所前台收费系统上网记录中发现1名未成年人上网消费者的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陆元整(6.00)人民币;3、罚款叁仟元整(3000.00)人民币。
3000.00元
许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07-23
2
(许)文综罚字﹝2023﹞F-000032号
2023年07月18日17时08分至2023年07月18日17时41分,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陈冲(16100021089)、张兵(16100021053)、尹国东(16100021007)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许昌魏都星辰网吧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现场检查笔录》1份;2、《调查询问笔录》1份;3、刘语涵户籍证明1份;4、现场拍摄取证照片6张;5、《营业执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6、投资人张亚鹏身份证复印件1份。
1.警告;2.罚款:叁仟元整(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贰拾壹元整(21)元。
3000.00元
许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