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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洪永贵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2091692451L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同弓乡金川源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02
(2019)浙0703民初517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
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徐**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5-31
2018-03-14
(2018)浙0822民初5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张**、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6﹞451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27日02时28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05(山深线)开化、常山方向K1777+07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化农商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6845.00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06
2
衢路政罚〔2026〕4626
2026年1月10日15时33分,浙H26059重型自卸货车(4轴)行经G351(台小线)常山、开化方向K441+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91.0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60.08吨,超限率193.81%。车辆所有人是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零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25080.00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9
3
丽路政罚﹝2026﹞0727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3日08时23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5(兰龙线)遂昌、龙游方向K94+15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贵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捌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捌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382.00元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0
4
衢路政罚〔2024〕3019
2024年3月15日9时59分,常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汪胜、胡小琴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14 01:06:37车号为浙H13566在X204(苦狮线)常山、东案方向K34+1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6.2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23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1354.00元
常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8
5
衢运政罚〔2024〕10J5
2024年1月8日15时35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G528K19+100巡查时,发现占祖明驾驶浙HC8566/浙H222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石粉,车厢篷布未盖,石粉明显超过车辆栏板,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0
6
衢路政罚〔2023〕10J223
2023年8月11日16时7分,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占祖明驾驶浙HC8566/浙H228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的石粉遗洒在G528K29+020公路路面上,造成公路污染。该段公路为沥青路面,受污染的公路路面长10米、宽0.4米,共4平方米。当事人已按要求及时采取措施,完成遗洒物清除。当事人的行为未造成其他损害。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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