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金莺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金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305MAEG4PUAXN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天云西路3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莆秀市监处罚〔2026〕04100001号
经查,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当事人从其他超市、食杂店购进七匹狼(软红)2.9条、七匹狼(红)2条、石狮(软富健)1条、七匹狼(软灰)0.6条、七匹狼(古田金中支)0.9条,合计5个品种7.4条烟草制品。经莆田市秀屿区烟草专卖局核定,上述涉案的5种烟草制品的货值金额合计为1370元。当事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建议零售价对外销售上述涉案烟草制品,尚未售出。故当事人无证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经营额为1370元,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于2025年4月11日从厦门华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10包涉案银城湘味手撕鱼排香辣味(生产日期:20250302,保质期:9个月),进价为1.4元/包,售价为2元/包,当事人未售出的4包超过保质期的银城湘味手撕鱼排香辣味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5年4月11日从厦门华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20包涉案口水族香辣鱿鱼(生产日期:20250219,保质期:10个月),进价为0.75元/包,售价为1元/包,当事人未售出的8包超过保质期的口水族香辣鱿鱼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5年4月11日从厦门华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30包涉案路路海沙鱼香辣味(生产日期:20250301,保质期:9个月),进价为1.45元/包,售价为2元/包,当事人未售出的14包超过保质期的路路海沙鱼香辣味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5年4月11日从厦门华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30包涉案口留香手撕肉干五香味(生产日期:20250302,保质期:12个月),进价为1.4元/包,售价为2元/包,当事人未售出的15包超过保质期的口留香手撕肉干五香味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5年4月17日从厦门华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20包涉案劲仔手撕肉干香辣味(生产日期:20250215,保质期:9个月),进价为1.49元/包,售价为2元/包,当事人未售出的4包超过保质期的劲仔手撕肉干香辣味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当事人于2025年6月18日从厦门华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2盒涉案路路深海小鱼(生产日期:20250309,保质期:9个月),进价为13.6元/盒,规格为20包/盒,售价为1元/包,当事人未售出的10包超过保质期的路路深海小鱼被本局现场查获扣押。根据已查清的涉案食品销售价格计算,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92元。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食品的销售记录材料,故本案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当事人可提供上述涉案食品的进货凭证、供货者营业执照。
-
-元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