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葫芦娃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功道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123MAD861NT73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柿树岗乡联圩村联圩小学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肥西市监处罚〔2025〕520号
当事人于2025年4月1日生产涉案萝卜干,共计生产30瓶,规格是500g/瓶,销售价格为5元/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自行印制产品外包装标签,共计30张,标签内容有:名称:萝卜干,产品类别:盐渍菜类,产地:安徽省合肥市,配料:萝卜、饮用水、食用盐、辣椒,产品执行标准:GB2730,生产日期:2025年4月1日,保质期:180天,净含量:500克等信息,产品销售前将标签张贴于产品外包装上。当事人生产的涉案萝卜干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为GB2730,为腌腊肉制品的标准,实际上涉案萝卜干为酱腌菜类产品,执行标准为SB/T10439。涉案萝卜干外包装标注的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每100克含量100KJ,营养素参考值1%;蛋白质每100克含量0.9克,营养素参考值2%;脂肪,每100克含量19.3克,营养素参考值17%;碳水化合物,每100克含量5.0克,营养素参考值2%;钠,每100克含量1224毫克,营养素参考值61%。依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附录A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及其使用方法A.1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NRV)、A.3计算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修订版)(二十三)关于能量及其折算的规定,可计算得出涉案萝卜干的营养成分表数值应标示为能量每100克含量814KJ,营养素参考值10%;脂肪,每100克含量19.3克,营养素参考值32%,同当事人生产的涉案萝卜干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表数据不一致。当事人共计生产销售上述涉案萝卜干30瓶,销售价格是5元/瓶,能提供上述产品销售情况的证明材料,确定上述食品的具体销售时间、销售数量,故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50元,违法所得为150元。另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对上述生产的涉案萝卜干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后出厂或者销售。
1;警告; 2;罚款贰仟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伍拾元。
2000.00元
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