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三台县富顺镇佰顺广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秀华注册资本:3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10722MA699UU40U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富顺镇富民路14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3﹞400号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1.没收万利达牌电热水壶14台;2.罚款:243.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25.00元;
243.00元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2
绵三市监处〔2023〕51072223000335号
经调查,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722MA699UU40U,类型:个体工商户),其经营门面属于租赁,经营面积700平方米,经营范围:食品、日用百货、家具家电、烟草批发零售。 当事人对国家电器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四川)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监督(2)2023104)其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9-2008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没有异议,同时,在收到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告知书后的15日内,也未向本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当事人承认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购进涉案电热水器时未索取并查验该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造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一事,当事人已积极整改,并加强了员工培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购进的万利达牌电热水壶,是2023年03月02日从三台县新永乐商行(永乐一店)购进的,共购进了20.00台,购进价格为19.00元/台。超市从购进商品到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的期间,已销售了7台,会员充值赠送出去了4台,现场检查查获了7台,抽检留存于超市的备检样品1台,遗失了1台,销售价格为45.00元/台。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购货记录、销售及赠送记录,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900.00元,违法所得315.00元。
罚款0.0243万元,没收非法财物0.0225万元
243.00元
三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