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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洋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38FTEK3W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文化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04
(2025)赣0983民初1048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12-29
(2025)赣0983民初9674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12-23
(2025)浙0825民初4386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
龙游跃兴汽车修理部
严*,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龙游县人民法院
4
2025-12-22
(2025)赣0983民初1048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10-20
(2025)赣0983民初704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李**,郭*
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5-10-11
(2025)赣09民终2170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刘*
吴**,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04-14
(2024)赣0983民初84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刘*,吴**
高安市人民法院
8
2025-03-24
(2025)冀0131民初8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侯*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平山县人民法院
9
2025-01-14
(2024)赣0983民初844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吴**,刘*
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5-01-03
(2024)赣0983民初8299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李**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5
(2025)赣0983民初1048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贺**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5-12-18
(2025)赣0983民初1048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贺**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5-09-01
(2025)赣0983民初7045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
郭田;李晴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6
2023-12-08
(2023)浙0702民初68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洪**、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宁县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2-21
2021-11-10
(2021)赣0983民初675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07
2021-06-01
(2021)冀01民终142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5﹞0156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30日09时50分,衢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衢州市S319省道与金凤路路口附近检查时发现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衢州建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21650.00元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1
2
莲花交(超)罚﹝2025﹞0039号
超载运输行驶公路
2025年7月19日20时20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莲花县碧桂园段进行检查,发现驾驶员李光文驾驶车辆赣CCZ899车运载片石,从荷塘出发,往昌盛水泥厂行驶。经核实,车辆系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该车车货总质量47吨,其核定限载31吨,超出核定载重量16吨。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8000.00元
莲花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9
3
粤电交罚﹝2025﹞00322号
该车擅自焊接固定栏板,由平板式货厢改装成栏板式货厢,与该车《道路运输证》登记的外形不相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07
4
粤湛交罚﹝2024﹞00501号
2024年3月12日16时35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化工厂路段对赣CQ9697重型车半挂牵引车及赣CLK63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经查赣CLK63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是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车辆尺寸长90000毫米,宽2500毫米,高1500毫米,检查发现黎*驾驶赣CQ9697重型车半挂牵引车及赣CLK63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湛江港务局运载一车小麦到金港仓库。经现场勘验赣CLK63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实际尺寸长9700毫米,宽2600毫米,高2650毫米,与道路运输证车辆尺寸比较长增加700毫米,宽增加100毫米,高增加1150毫米,你(单位)擅自改变车辆登记尺寸,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本机关于2024年7月15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交违通[2024]00443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1
5
粤湛交罚﹝2024﹞00317号
2024年1月3日10时03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湛江市霞山区湖港路路段对赣CBK956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牵引的赣CLL70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经查赣CLL70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是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陈**驾驶赣CBK956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牵引的赣CLL70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从港务局运载车车煤到东海岛冠豪纸业有限公司,经现场勘验,赣CLL70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加装了一个自卸装置,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改为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自卸半挂车,你(单位)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你(单位)该行为违法情节为改装车辆总成部件,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视频资料等证据证实。本机关于2024年4月1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交违通[2024]00261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30
6
粤茂交罚﹝2024﹞00229号
2024年1月12日16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梁昕、李可彬在G228电白区人民北路交汇路口处进行日常稽查时,发现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聘请的司机骆昌朝驾驶赣C7982Z赣CEH11挂重型货车从电白海尾村运载沙到电白寨头桥,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5
7
衢路政罚〔2024〕10J32
2024年1月11日9时40分,龙游县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十团线3K+700路段巡查时,发现张成利驾驶的赣CAB210自卸货车行驶过程中,因该车辆栏板松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上碎石遗洒到公路上,造成公路污染,经勘查和测量,该段公路为沥青路面,受污染的公路路面长2米,宽4米,共8平方米。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16
8
粤电交罚﹝2023﹞00698号
该车擅自由平板车厢改装成厢式车厢,与该车《道路运输证》相片的外形不相符,违法程度一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21
9
粤阳交罚﹝2023﹞00308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09
10
粤湛吴交罚﹝2023﹞00776号
2021年05月10日11时14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梁华英、李春明等同志,在吴川市塘缀镇龙村村路口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江西和笙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赣CEY73挂车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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