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富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颜睿贤 |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06HRGU6R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侯台村新科道与万卉路交口北侧100米3号厂房2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6〕4号
你单位取得由新泰市鸿宇木业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开票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发票代码:037002200113,发票号码:30372016-30372017,涉案发票金额合计 177053.1元,税额合计23016.90元,价税合计200070元。你单位取得由新泰市华茂木业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开票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发票代码:3700233130,发票号码:01597963,涉案发票金额合计 88566.37元,税额合计11513.63元,价税合计100080元。你单位取得由新泰市华茂木业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开票日期为2024年1月24日,发票代码:037002100113,发票号码20595435,涉案发票金额合计 88566.37元,税额合计11513.63元,价税合计100080元。上述发票已于2024年2月增值税申报期认证抵扣,于2024年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并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354185.84元。经检查,你单位未能提供可以证实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的相关资料,能够认定你单位在明知取得上述发票的开票方并非与其实际进行交易销售方的情形下,仍然进行税前扣除,因此认定你单位2024年2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行为属于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按偷税处理。你单位2024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行为属以逃避纳税义务为目的在账簿上多列支出的偷税行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之规定,上述发票(或凭证)属不合规凭证,其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单位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处以你单位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其中增值税罚款23022.09元,城镇维护建设税罚款为805.78元,企业所得税罚款8802.85元,罚款共计32630.72元。
32630.72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