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芳艳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1MA29X742X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新塘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9
(2025)浙1081民初3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文*,王**,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5-08-29
(2025)浙1081民初34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田*,罗**
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文*,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5-04-25
(2025)浙1081民初34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田*,罗**,张**
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唐**,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4
2025-04-03
(2025)浙1081民初321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曾**
乐清市鸿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公司,唐**,台州豪旭运输有限公司,王**,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公司,袁**
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5﹞05123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14日11时3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306K18+500路段检查时发现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
650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2
台路政罚﹝2025﹞05117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03日10时1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4余温线K261+900右侧路段检查时发现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柒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柒拾元整。
687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03
3
台运政罚﹝2025﹞061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7日09时01分,玉环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丹东线)温岭方向K3978+600M检查时发现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吊销许可证件。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6
4
台路政罚﹝2025﹞0571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24日11时1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3与X807交叉路口检查时发现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玉环港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贰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贰拾元整。
7320.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4
5
台路政罚〔2025〕05635
2025年3月30日11时17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军辉、李均华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5-03-3005:47:44车号为浙JE7650在G228(丹东线)玉环往温岭方向K3978+600M左侧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9.1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0.13吨。
-
1549.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5
6
台路政罚〔2024〕06680
2024年9月4日14时4分,玉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郑小勇、黄江兵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29 13:08:03车号为浙JB0010在G228(丹东线)玉环方向K3979+9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9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95吨。
-
922.00元
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6
7
台路政罚〔2024〕05895
2024年6月6日8时47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军辉、李均华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4 13:16:31车号为浙JB0010在G228(丹东线)K3926+650M松门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6.8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7.88吨。
-
1212.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7
8
台路政罚〔2024〕06533
2024年8月14日8时9分,玉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郑小勇、黄江兵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8-08 05:08:17车号为浙JB0010在S203(鄞玉线)楚门方向K300+64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5.2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23吨。
-
964.00元
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7
9
台路政罚〔2024〕05894
2024年6月6日8时49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林军辉、李均华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04 08:46:05车号为浙JB3869在G228(丹东线)K3926+650M松门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8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82吨。
-
753.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07
10
台路政罚〔2024〕05174
2022年8月31日11时37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胡勉文、王高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2-08-23 15:36:37车号为浙JA3513在S226(泽坎线)坎门方向K15+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1.0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05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仟壹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818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