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立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5MA2DHR0U4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上杨村村76号1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路政罚〔2026〕21291
2023年10月11日16时49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章翔、刘东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10-0913:38:47车号为浙H25999在X101(德洲线)德清方向K18+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9.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0.8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2
湖路政罚﹝2025﹞21874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8月26日18时09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德洲线)德清方向K18+700检查时发现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银行德清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8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4
3
湖路政罚﹝2025﹞2187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7日11时47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德洲线)德清方向K18+700检查时发现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银行德清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1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24
4
湖路政罚﹝2025﹞2184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28日17时09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德洲线)德清方向K18+700检查时发现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银行德清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17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5-09-10
5
杭路政罚﹝2025﹞7579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0日21时54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78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7
6
杭路政罚﹝2025﹞7574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6月12日22时07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柒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765.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1
7
杭路政罚﹝2025﹞75742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29日23时07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20(沪瑞线)建德、桐庐方向K330+800检查时发现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浙江德立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1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1
8
衢路政罚〔2025〕10220
2024年1月11日10时57分,龙游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燕、叶文娟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1-1022:16:26车号为浙H25999在G320(320国道)建德方向K399+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4.2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21吨。
-
4765.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5-04-17
9
湖路政罚〔2024〕211023
2024年6月19日14时13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章翔、刘东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17 17:10:45车号为浙H22552在X101(德洲线)新市方向K18+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9吨。
-
465.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