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泉门诊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德华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0682286375P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222号一、二楼,228号、230号、234号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杨第2120259218号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21
2
杨第2220250222号
本机关于2025年8月7日依法对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国顺东路222号一、二楼,228号、230号、234号二楼的被处罚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正在正常执业中。现场在口腔科诊室四中查见护士陶某芝在场,正在为患者陶某开展洗牙服务。当场查见陶某芝的《护士执业证书》,主执业机构为被处罚人。经调查核实,洗牙属于洁治术,系医疗行为。被处罚人使用护士陶某芝为患者陶某开展洁治术的治疗。被处罚人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未遵守已制订的《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中要求,“根据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岗位人员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人员准入管理”。陶某芝仅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未取得为患者开展洁治术的职业资格,使被处罚人的医疗质量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本机关认定被处罚人的上述行为存在医疗安全缺陷和隐患,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11000.00元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9-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