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清岩 | 注册资本:30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0066507686XL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仁福顺盛大厦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30
(2024)闽0583民初13577号
物权保护纠纷
南安诚顺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省铭均建材商城有限公司
南安市人民法院
2
2024-12-11
(2024)闽0583民初13577号
物权保护纠纷
南安诚顺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省铭均建材商城有限公司
南安市人民法院
3
2021-07-08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高**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3-23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福建省铭均建材商城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8-07
(2021)闽民终204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李**,李**,福建省南安市艺兴石化有限公司,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
2022-07-21
(2022)闽民终61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
裁判文书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1-12-07
(2020)闽05民初171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福建省铭均建材商城有限公司
李**,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9-09
(2021)闽05民初34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高**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4-06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高**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12-2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福建省铭均建材商城有限公司,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12-22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福建省铭均建材商城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高**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9
2020-09-30
(2020)闽05执异44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4-09
2020-08-21
(2020)闽05执异38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4-06
2020-12-03
(2020)闽05执45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顺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城管罚决﹝2025﹞00090号
当事人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水头镇仁福村山头自然村用地审批手续证号00100316上建设的二栋建筑物。均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加斜屋面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060.21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1531.23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1528.98平方米。两栋建筑物均于2011年2月份开始建设,2012年12月竣工。
1、责令六个月内拆除水头镇仁福村山头自然村用地审批手续证号00100316上建设的二栋建筑物;2、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即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壹万捌仟肆佰伍拾叁元﹝¥518453﹞
518453.00元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2-08
2
南资源行处﹝2025﹞5号
未经批准擅自占地违法建厂房,现已建成一层钢结构厂房五幢、一层棚结构厂房四幢、一层混合结构厂房二幢和一层简结构厂房三幢?、二层简结构厂房及二层混合结构厂房各一幢、水泥地,非法占地总面积为4903平方米,实际建筑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为4903平方米。非法占地宗地地类为农用地42平方米﹝有林地42平方米﹞、建设用地3531平方米﹝村庄3531平方米﹞、未利用地1330平方米﹝其他草地1330平方米﹞。
责令退还土地,没收符合规划土地上建筑物,并处符合规划农用地1372平方米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计:274400元﹞、建设用地3531平方米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计:529650元﹞﹝总计:804050元﹞。
804050.00元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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