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通开发区新开街道杜斌菜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开发区新开街道春天农贸市场4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3〕00075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7月11日,以4.8元/公斤的价格自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大棚蔬菜区11号的崇川区玉琴蔬菜批发部购进了14.58公斤辣椒,并以9元/公斤的零售价格在其经营场所内对外进行了销售。 2023年7月12日,在本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辣椒进行了抽样,于2023年8月7日检验并出具了NO:NJ-J23071153《检验报告》,经检验,该批辣椒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2.43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8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检验报告》及《抽样检验结果告知书》(抽样单编号:XBJ23320604163849756)送达当事人,同时还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自接到上述告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异议申请,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截止案发,当事人上述不合格辣椒已就全部售完。该批辣椒货值金额为131.22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61.22元。 另查明,当事人获知检验结果后,立即在其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辣椒进行了召回,并且当事人是首次违法。
罚款金额500元;没收违法所得61.22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元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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