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艳阳阁菜品餐饮服务饭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先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4MA4ENK402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金凤朝阳广场8号楼312-3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漳市监处罚〔2023〕403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南漳县城关镇金凤朝阳广场8号楼312-3商铺开办了“南漳县艳阳阁菜品餐饮服务饭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本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在对辖区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叶先鹏经营的餐馆在购进南德调味料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警告,责令当事人15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3年11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开办的餐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购进南德调味料时仍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属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