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承勇 | 注册资本:28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23MA362PPX6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五里岭工业园伟业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3
(2025)赣0103民初7789号
委托合同纠纷
江西瀛洪仁事务所
傅**,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丁**,熊**,李**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11-03
(2025)赣0103民初7789号
委托合同纠纷
江西瀛洪仁事务所
熊**,丁**,李**,傅**,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5-10-16
(2025)赣0103民初7789号
委托合同纠纷
江西瀛洪仁事务所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李**,熊**,丁**,傅**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4
2025-07-20
(2025)赣0103民初7789号
委托合同纠纷
江西瀛洪仁事务所
傅**,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李**,丁**,熊**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5
2022-11-10
(2022)赣09民终26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丁**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3-30
(2021)赣0923民初3235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丁**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宜春市上高县人民法院
7
2022-03-17
(2021)赣0923民初3235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丁**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宜春市上高县人民法院
8
2022-01-21
(2021)赣0923民初3235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丁**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宜春市上高县人民法院
9
2021-07-20
(2021)赣09民终17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丁**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1-07-20
(2021)赣09民终173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丁**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16
(2025)赣0103民初7789号
委托合同纠纷
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
傅**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0-08-16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聚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05
2018-09-30
(2018)粤0704民初1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东科明诺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294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9-26
2021-07-19
(2021)粤01民终19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丁**、广州伟明智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03
2020-08-25
(2020)粤0118民初48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州伟明智汇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丁**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2467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30
2020-06-12
(2020)赣0923民初925号
合伙协议纠纷
丁**、李**等与熊**等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28
2020-11-09
(2020)赣1002民初3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聚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1-16
2020-11-12
(2020)赣0923执882号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熊**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09-28
2020-09-24
(2020)赣0923执727号之一
合同纠纷
丁**、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09-15
2020-06-30
(2020)赣0923民初4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熊**与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08-24
2020-08-11
(2020)赣0923执保2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允侨照明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06-29
2020-06-03
(2019)赣0923执1750号之二
丁**、傅**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上市监处罚〔2025〕119号
经查,当事人系2017年6月27日登记成立的企业,连续2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报送并公示2022年度、2023年度的年度报告,并于2024年7月3日被列入异常名录中,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截止到案发,当事人仍未补报2022、2023年的年度报告,也未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亦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