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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汇聚达(平湖)健康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银涛注册资本:3.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2MAEJXFG96D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朝阳路69号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415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从经销商处购进杨氏沙园芝岐®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进行销售。当事人为了推销该胶囊,招集中老年顾客到店通过播放视频和口述形式对顾客宣传介绍该胶囊。宣传内容中有涉及疾病治疗的字样,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该款破壁灵芝孢子粉胶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查询平台查询这款胶囊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助于增强免疫力的保健功能。<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对销售的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500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对销售的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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