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奥贝妮美甲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会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82MA4TAYE31A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安新天地9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综处罚〔2024〕2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29日注册成立,名称为:临湘市奥贝妮美甲店,在临湘市长安街道办事处长安新天地909号门面主要从事生活美容美甲服务。
2024年5月13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中,
发现当事人经营在售的两款化妆品:“睫毛清洁慕斯”(净含量:50ml,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70087,CDXO325a,EXP20250324,数量:1支)及“玻尿酸手膜套装”(净含量:3mlx5pcs,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812生产批号:20220602,限期使用期限:20250601,数量:7盒)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产品备案凭证及产品检验报告。
上述涉案化妆品均为在美容服务时搭配使用,未对外销售,系当事人从长沙和瑞化妆品城购进,分别为:2022年,以52元/支的单价购进“睫毛清洁慕斯”2支,已使用1支,库存1支;2023年上半年,以375元/盒的单价购进“玻尿酸手膜套装”8盒,已使用1盒,库存7盒。
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涉案化妆品的具体购进日期,在购进化妆品时并未向商家索要进货票据、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未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1、警告;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临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