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丽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5MA5NXDNRXA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52号“西明汽车城”的52-22号的房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25
(2025)桂0105民初84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杨*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8
(2025)桂0105民初15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吉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莫**,广西重汽贸易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3
2025-07-22
(2025)桂0105民初16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农*,刘**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4
2024-08-05
(2024)粤5303民初4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高新支公司,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徐**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5
2024-06-04
(2024)鄂0191民初2808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黎*,黎**,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4-03-27
(2023)桂0105民初13026号
合同纠纷
陈**
广西宝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陆**,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铭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7
2024-02-28
(2024)桂0105民初355号
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罗**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8
2023-11-17
(2023)桂0102民初736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汽租赁有限公司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9
2023-10-11
(2023)桂0105民初60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刘**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10
2023-09-21
(2023)桂0105民初60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刘**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1-05
(2023)桂01民终12025号
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林**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05
(2023)桂01民终12026号
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林**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2-06
(2023)桂0105民初13026号
合同纠纷
陈**
陆**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4
2023-09-28
(2023)桂0502民初3943号
合同纠纷
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
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5
2022-10-31
(2022)桂1421执672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3-11
2022-10-31
(2022)桂1421执6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2-22
2021-07-28
(2021)桂0421民初4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佛山市浩鑫创展物流有限公司、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平交罚﹝2026﹞03130001号
当事人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桂AZ1206)在平果市城东修理厂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罚款10800元整人民币
10800.00元
平果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2
桂平交罚﹝2026﹞03130002号
当事人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桂AZ1206)在平果市城东修理厂停车场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罚款5000元整人民币
5000.00元
平果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3
3
桂0705交罚﹝2025﹞0268号
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宾海霖,欧阳效礼(执法证号分别为20070099188,20070099186)经行政检查,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G228线金鼓大街路段发现,黄绍武驾驶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W8130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乘龙LZ3314M5FB,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石块,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8.6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37.6吨,超限率121.29%。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18500)
18500.00元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综合执法局
2025-12-25
4
桂1407交罚﹝2025﹞0080号
2025年10月24日09时45分,崇左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黄崇鹏,潘安达(执法证号分别为20140017042,20140017037)经行政检查,在崇左市江州区环城路雲鑫公司附近发现,韦日新驾驶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W8859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豪沃牌ZZ3257N4147E1,车轴和车轮情况:3轴10轮,运输货物为泥土,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5.8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25.0吨,超限30.84吨,超限率123.36%。在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主动供述违法行为,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同时未造成公路损害、引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经批评教育承诺不再从事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违法情节属于减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
6500.00元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24
5
桂0405交罚﹝2025﹞0141号
2025年07月09日11时30分,藤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程键,黄飞(执法证号分别为20040517016,20040517004)在S505K52+580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莫柱文驾驶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AQ0123重型自卸货车,从梧州市新地镇运载陶瓷泥至藤县奥达佳陶瓷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AQ0123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105111578。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AQ0123重型自卸货车车厢内部尺寸高度原为1.5米,现车厢左右两侧内部尺寸高度为1.8米,擅自增加了0.3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藤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6
桂0504交罚﹝2025﹞0461号
2024年08月20日03时18分,陈家恒驾驶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W2591货运车辆途经 G325线K669+500m合浦县乌家丹田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1.0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30.02吨,超限率为96.84%。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元整(¥6200)
6200.00元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3
7
粤电交罚﹝2025﹞00457号
该车内部后门栏板高度为1750mm,而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内部高度为1500mm,该车经营者擅自改变车辆登记尺寸(加高车厢后门栏板250mm),与《道路运输证》登记的相片不相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茂名市电白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13
8
桂0504交罚﹝2025﹞0403号
2025年05月24日05时20分,合浦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谢石聪,欧鸥(执法证号分别为20050417033,20050417010 )经行政检查,在G325线K640+100M发现,陈家恒驾驶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W2591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辆主车车型为载货汽车,品牌型号为乘龙牌LZ3316H7FB,车轴和车轮情况:4轴12轮,运输货物为石子,属可解体物品,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1.6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20.62吨,超限率66.52%。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及以上。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10000.00元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26
9
桂平交罚﹝2025﹞04210001号
当事人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桂AN8957)在铝城大道卢仙湖路口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广西驰宝物流有限公司在铝城大道卢仙湖路口地点实施了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的证据有:当事人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勘验图,现场照片,道路运输证照片,从业资格证照片予以佐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7000.00元
平果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21
10
桂1401交罚F〔2024〕1257号
2024 年 1 月 17 日 21 时 5 分,该个人(单位)的车辆车 牌号为桂 AY5191 的重型自卸货车途经扶南大道不停车称重检测点超限运输。经 确定,该车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该车为4 轴,车货总重 78.00 吨,超出《超限 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限定的标准 47.00 吨。
罚款壹万壹仟元
110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