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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万柏林区捌玖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艳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9MA0HE22M7F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幸福里商铺13号100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万市监下处罚[2023]136号
经询问,商家称这些酒朋友放下的,他之前开便利店,不干了,剩下的一下先放在该店店里,让帮忙销售。经调查,涉案商品价格分别为:青花汾酒30,53度是800元,青花汾酒30,48度是790,青花汾酒20 ,42度是365元,42度金奖汾酒(巴拿马)20是298元,货值金额为14428,无违法所得。 “”商标,注册号:1347102,所有人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199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0日,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0日。该商标应受到法律保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6月15日现场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 证明 案件来源为监督检查,及涉案商品品种、数量。 2、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 2023年6月15日鉴定证明、商标注册证,证明 当事人库房存放的酒为假冒杏花村汾酒注册商标产品。 4、2023年6月19日询问笔录 ,证明 当事人承认在店内存放有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酒。 5、鉴定证明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汾酒)的违法事实。
罚款2.164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1642.00元
太原市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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