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恒远私房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向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6MA73KD7A3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教场街19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市监罚〔2024〕218号
2024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了执法证后,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在当事人后厨调料台、调料摆放架、货物存放区,以及后厨门口冷柜中分别摆放的以下待使用、待销售的食品超过保质期:1、家樂香浓鸡鲜粉调味料,净含量:1千克/罐,生产日期:20220924,保质期:15个月,使用剩余带罐约200g;2、海天排骨酱,净含量:260g/瓶,生产日期:20211012,保质期:18个月,共1瓶;3、湘品坛鱼酸菜,净含量:400克/袋,生产日期:2023/08/12,保质期:8个月,共6袋;4、雪花勇闯天涯,净含量:500ml/罐,生产日期:20230420,保质期:360天,共5罐。检查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均与其他合格食品混同摆放使用、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四)项的规定,经报县局分管领导同意,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报县局分管领导同意,本局于当日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月9日在我局注册成立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19年8月14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营中餐、预包装食品销售等餐饮相关服务。当事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于2023年2月份从启明路天香调料铺购进了家樂香浓鸡鲜粉调味料一罐,进价40元/罐;于2022年11月份从启明路天香调料铺购进了海天排骨酱一瓶,进价10元/瓶;于2024年3月份从启明路天香调料铺购进了湘品坛鱼酸菜10袋,进价是3元/袋;于2023年12月份从东兴源副食商行购进了雪花勇闯天涯60罐,进价3.75元/罐。上述食品购进来以后,当事人放到厨房原料货架上使用,雪花勇闯天涯啤酒就放到后厨门口冷柜中销售,其中雪花勇闯天涯啤酒销售价为5元/罐。截止2024年5月15日查获时,以上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仍将其一直使用于店内日常菜品制作和用于销售。涉案食品家樂香浓鸡鲜粉调味料使用剩余200g(带罐);海天排骨酱剩余1瓶(未开封);湘品坛鱼酸菜使用剩余6袋;雪花勇闯天涯销售剩余5罐。因当事人无上述过期食品的使用记录和销售记录,涉案食品在过期后无法查实使用盒销售情况。据当事人陈述,涉案食品在过期后没有使用和销售,一直摆放在使用区域和销售区域,没有及时下架,该案的涉案值为61元。
对岷县恒远私房菜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30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过期食品“家樂香浓鸡鲜粉调味料”200g(带罐);“海天排骨酱”1瓶;“湘品坛鱼酸菜”6袋;“雪花勇闯天涯”5罐。;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