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拂晓车用能源有限公司客运中心加油加气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卓安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394MAD84C2720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北三环路与港口北路交叉口西南角50米院内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宿市监处罚〔2026〕3号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共销售21290.31升(18297.03升+2993.28升=21290.31升),第一次购进价格为5.58元/升,第二次购进车用汽油价格为6.11元/升,销售价格均为6.24元/升至6.89元/升不等(车用汽油的价格是按发改委的调价通知进行定价)。该批不合格车用汽油销售金额为142054.28元(按当事人提供销售记录计算),违法所得为13556.93(计算方法:[142054.28元-(2993.28升×5.58元/升+18297.03升×6.11元/升)=13556.93元]),涉案车用汽油已全部售出。另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汽油的销售金额已超过5万元,涉嫌刑事犯罪。2025年12月10日经本局、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体讨论,认为当事人非主观故意行为,社会危害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认为当事人非主观故意行为,社会危害较小,未造成危害后果,综合考虑不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罚款壹拾肆万贰仟零伍拾肆元贰角捌分; 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叁仟伍佰伍拾陆元玖角叁分。
142054.28元
宿州市市场管理发展服务中心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