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鹤山街道自然坊化妆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亚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31MA6CTMK04Q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天华正街1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蒲市监处罚〔2025〕50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蒲江县鹤山街道天华正街112号从事化妆品销售,于2020年05月从成都西南化妆品批发市场以3.8元/盒的价格购进品名为“云南三七花牙膏”、“维达诗云南茶香专研亮白牙膏”、“维达诗云南茶香爽清新牙膏”各20盒,上述3种牙膏的销售价格均为4.5元/盒;以4.5元/盒的价格购进品名为“舒俐达动感超白小苏打牙膏”、“维达诗小苏打亮白护齿牙膏”各20盒,上述2种牙膏的销售价格均为5.2元/盒。2025年07月03日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抽样异常情况报送单,于当日13时40分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蒲江县鹤山街道自然坊化妆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到上述5种已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的牙膏共49盒(云南三七花牙膏9盒,维达诗云南茶香专研亮白牙膏15盒,维达诗云南茶香爽清新牙膏4盒,舒俐达动感超白小苏打牙膏12盒,维达诗小苏打亮白护齿牙膏9盒)。当事人在云南三七花牙膏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后以4.5元/盒价格售出3盒,货值金额13.5元,获利2.1元;在维达诗云南茶香专研亮白牙膏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后未售出;在维达诗云南茶香爽清新牙膏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后以4.5元/盒价格售出3盒,货值金额13.5元,获利2.1元;在舒俐达动感超白小苏打牙膏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后以5.2元/盒价格售出2盒,货值金额10.4元,获利1.4元;在维达诗小苏打亮白护齿牙膏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后以5.2元/盒价格售出4盒,货值金额20.8元,获利2.8元。当事人销售的上述5种已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的牙膏共计12盒,货值金额58.2元,违法所得58.2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扣押的5种49盒已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的牙膏货值金额235.2元,销售的已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的牙膏和扣押已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的牙膏货值金额合计293.4元。
1、没收超过产品标注限用日期的牙膏49盒;\n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2元(大写:伍拾捌元贰角整);\n3、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000.00元
成都市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