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刁家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1800MA2MRKU38K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塘创业园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8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2
2023-08-22
(2023)皖1802民初33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3
2023-08-11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4
2023-07-19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5
2023-07-05
(2023)皖1802民初33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6
2021-02-22
(2020)渝0108民初247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重庆海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7
2019-06-06
(2019)苏1181民初475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丹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24
2019-06-23
(2019)苏1181民初475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4750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宣区市监处罚〔2026〕1113号
2026年1月9日,宣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线索对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1688平台“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现投诉举报中描述的鱼跃YE660D血压计,在其产品页面有“医用芯片测压更准”的字样的内容。当事人未提供“医用芯片测压更准”的佐证材料。关于2026年1月28日发现的当事人发布的以下广告内容:①京东商城“坤德保健器材专营店”欧姆龙HZK-001电子温灸仪产品页面“轻松艾灸解放双手,快速升温精准调控,石墨烯发热,深层深透吸收”字样的广告内容;②1688电子商务平台“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店铺的鱼跃403M雾化器商品详情页“1、小于等于1.0ml药液残留量 2、大于等于0.2ml/min最大雾化率 3、医用级雾化效果”字样的广告内容;③1688平台“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店铺的鱼跃YX306血氧仪商品详情页“准确监测血氧饱和度、随时随地无创无痛测血氧、8秒显示检测结果”字样的广告内容;④1688平台“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店铺鱼跃YE660D血压计详情页“分时记忆、都准确稳定、排除无效结果”字样的广告内容;⑤京东商城“坤德保健器材专营店”欧姆龙HEM血压计商品详情页“医用级高精准,测量精准稳定耐用,高血压预警”字样的广告内容。当事人提供了以上五条广告的佐证材料予以证明,且事实与广告内容相符合。关于2026年3月20日发现的当事人发布的以下广告内容:①1688店铺“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鱼跃电子体温计YT313详情页“官方正品”字样的广告内容;②1688店铺“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鱼跃580/590血糖试纸详情页“微量采血低痛感觉、准确测量、8秒快速测量”字样的广告内容;③1688店铺“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欧姆龙GH83血糖仪商品详情页“高清大屏”字样的广告内容;④京东商城“坤德保健器械专营店”欧姆龙Y-5103W制氧机详情页“96小时持续供氧,耗材使用寿命增加166%,专业分子筛稳定纯净出氧”字样的广告内容。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四条广告内容佐证材料予以证明,事实与广告内容相符合。综上,当事人无法提供以下广告的事实依据:1688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鱼跃YE660D电子血压计“医用芯片测压更准”字样内容广告的佐证材料,故该广告构成虚假广告。根据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查询,发现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记录2条。当事人发布的涉案广告在广告商万年青广告公司处制作,提供有广告费收款收据显示鱼跃指夹式血氧仪YX106广告费为40元整。当事人对以上事实均予以确认并签字。
1;罚款贰佰肆拾元。
240.00元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7
2
宣区市监处罚﹝2024﹞1138号
经查,当事人宣城市坤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的涉案产品芭克硅凝胶产品由上海铉芃贸易有限公司供应。上海铉芃贸易有限公司仅取得【KEL0-COTE芭克】国际版包装产品的授权许可,该产品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进20162140383,标注代理人为上海康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芭克产品的境内代理人且独家代理,经协查当事人的产品未经代理人上海康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授权,且未经上海康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口,涉案产品外包装显著标志为5条杠,与代理人产品显著标志4条杠不相符,协查上海铉芃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说明函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说明产品为跨境版,该产品的所称的跨境版实际属于境外流通的医疗器械,应通过跨境电商直接向消费者零售,而当事人通过美团平台(非跨境)零售的医疗器械在境内流通属于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当事人共采购涉案产品4支,购进金额为902.65元,销售数量4支,销售金额为1096.2元,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为1096.2元,违法所得1096.2元。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96.2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
5000.00元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