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国忠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8MQB35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工业园清江北路2街北侧二#厂房十五(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处罚〔2026〕192号
经查明,当事人生产的普通商品“DR.SG?叶黄素舒缓滴眼液”和“DR.SCT制药?叶黄素护眼液”,该两款产品外包装均标注以下内容:【主要成分】:蓝莓叶黄素(1%)、金银花提取物、维生素B6、维生素C、决明子提取物、透明质酸钠、牛磺酸、甘油、氯化钠、无菌蒸馏水。【使用说明】每6-8小时滴入患眼1滴,每日使用次数不要超过4次。【使用方法】……将瓶嘴对准眼睛,挤出一滴本产品……。【适用范围】适用于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性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的内容。其中“DR.SG?叶黄素舒缓滴眼液”外包装上另标注“缓解视疲劳、保护视网膜、深层抗氧化”,并配有卡通“眼睛”图片;“DR.SCT制药?叶黄素护眼液”,外包装另标注日文(翻译为中文:适用于过度用眼、眼睛干涩、眼部皱纹、眼疲劳、眼下黑眼圈、视物模糊、头重脚轻、风吹流泪、异物感等不适症状。)和配有人体眼睛图片内容。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两款涉案产品的商品属性为普通日用品,不属于药品、医疗器械,其外包装均宣称“适用于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性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缓解视疲劳、保护视网膜、深层抗氧化”等护眼功能,但无法提供相应科学证明材料。
截止案发之日,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情况如下:一、经向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5年2月22日生产“DR.SG?叶黄素舒缓滴眼液”200盒并以0.6元/盒的价格销售给湖南守诚堂医药有限公司,货值金额为120元。涉案产品外包装由湖南守诚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守诚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委托温州恒茂纸塑有限公司印刷并提供给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涉案产品外包装印刷数量为1000个(含说明书、瓶贴、中文标签),单价0.26元/个,金额共计260元。二、“DR.SCT制药?叶黄素护眼液”系长沙闪靓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生产,共计生产3批次,批号20260116、20260316、20260516,生产数量依次为2000盒、2000盒、6000盒,共计生产10000盒,销售价1.1385元/盒,货值金额共计11385元。产品外包装由当事人委托温州恒茂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进行印制,印刷数量11000个,单价0.15元/套(含说明书),外包装印刷费用1650元。综上,当事人生产上述两款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11505元。
另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DR.SG?叶黄素舒缓滴眼液”和“DR.SCT制药?叶黄素护眼液”产品标签标注了注册商标“DR.SG?”、“DR.SCT制药?”,当事人仅提供“DR.SG?”的商标注册证及授权书,无法提供“DR.SCT制药?”商标注册证及授权证明材料。根据当事人提供的“DR.SG?”商标注册证显示,其核准的商品/服务项目(国际分类:5)第5类:医用药膏;医用营养制剂;净化剂;兽医用药;自黏敷料;牙齿修复材料;药用糖果;医用胶原蛋白;膳食纤维;人用药(截止),与其生产的“DR.SG?叶黄素舒缓滴眼液”的产品属性不一致。
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款人民币70000元上缴国库。
综上,处罚款人民币73000元上缴国库。
73000.00元
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