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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俊龙注册资本:2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753742308X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47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4
(2025)桂0105民初10915号
合伙合同纠纷
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韵百年健康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
2024-05-06
(2024)桂0105民初1300号
劳务合同纠纷
欧**
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3
2023-07-24
(2023)桂0105民初71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云甘草中药有限公司
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4
2021-04-28
(2021)桂民再180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杜**,黄**,黄**,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2020-01-14
(2019)桂01民初245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30
2020-09-24
(2020)桂0103执800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杜**、黄**、黄**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056218.00元
执行案件
2
2021-04-30
2020-10-16
(2020)桂0103执8001号之一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杜**、黄**、黄**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12-30
2020-05-09
(2019)桂01民初245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北京优图佳视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24
2020-07-21
(2019)桂01民终851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黄**、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6-03-11
2016-03-11
(2016)桂01民辖终65号
广告合同纠纷
广西南宁美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温**、南宁市江岭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市监处罚﹝2025﹞24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事实2024年5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医院3楼5号治疗室发现正在使用的一台ZD型体外电场热疗机。经函请涉案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查,查明涉案的ZD型体外电场热疗机(产品型号:ZD-2001A)是威海众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份生产的二类医疗器械,使用期限为6年,至2018年3月底满6年使用期限。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涉案医疗器械于2022年3月购进,当事人购进该该仪器后,主要用于妇科及外科一些炎症患者的辅助治疗。治疗的费用是按使用的时间收取,每分钟收取10元,一般每次治疗要10分钟,每次100元。当事人于2023年12月底对医院使用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V5进行了更新,导致2023年12月之前的相关数据无法查询。办案人员于2024年7月31日对该院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V5查询门诊病人清单,发现从2024年1月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共有20名患者使用该仪器治疗共21次,共收取费用2100.00元。案发后,2024年6月1日当事人停止了该仪器的使用,并于2024年6月5日自行拆除该仪器当废旧品处置。确认当事人使用过期的二类医疗器械的事实成立。(二)涉案产品来源情况 当事人提供的涉案医疗器械购进资料显示,涉案医疗器械是于2022年3月份从宜春知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宜春知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具的《医疗销售合同》、《宜春知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出库明细单》显示该仪器购进价格为1.3万元人民币。当事人陈述,涉案产品是其原员工蔡洪华(电话:13087978231)经手购进,当事人购进时,索取有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及产品注册证明、采购票据等相关材料。具体的购进情况只有蔡洪华知情,但该员工已离职且无法联系,无法确认产品购进的具体情况。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涉案医疗器械购进资料线索,经办部门函请山东省威海市、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广东省东莞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产品的来源进行调查,经查,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函答复:涉案医疗器械是威海众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经合法注册,2012年4月份生产,使用期限为6年,该医疗器械由威海众恒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给东莞岭南医院。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回函答复:辖区内没有存在名为“东莞岭南医院”的医疗机构,对协查事项,未能进一步核实。江西省宜春
1、警告;2、处涉案产品货值金额6倍的罚款,即处7.8万元罚款。
7800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6
2
南卫医罚﹝2023﹞12号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26日,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妇科专业执业医师为男性患者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26日,南宁市福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妇科专业执业医师为男性患者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3份;2.询问笔录14份;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各1份等为证。
64000.00元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