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江 | 注册资本:12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0277057203XK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枫香树村(冷饭槽)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24
(2021)云0102民初15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石油化学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2
2021-06-24
(2021)云0102民初15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石油化学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余**,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1
2021-01-08
(2021)云0102财保10号
其他民事
云南石油化学工业供销有限公司、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2775395.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19-12-23
2019-12-12
(2019)桂0202执2461号
合同
刘**、余**、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03-27
2018-12-27
(2018)桂0202民初1891号
刘**、余**、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0-16
2017-10-26
(2017)云0102执23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瑞磷丰化工有限公司、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04-10
2016-07-12
(2016)黔2702民初8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与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740.00元
民事案件
6
2017-12-28
2017-10-10
(2017)云0102执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瑞磷丰化工有限公司与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11-23
2017-10-25
(2017)黔27民终17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练*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福市监处罚〔2026〕83号
2026年3月5日,我局接到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50603039号不合格报告,报告标称: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到镇远县小何农资经营部,规格型号为50Kg/袋,有效磷(P5O2)≥
16.0%的疏松状过磷酸钙,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经检验,游离酸(以P205计)的质量分数标准技术要求≤5.5%,检验值6.9%、硫(以S计)的质量分数技术要求≥8.0%”检验值5.3%。上述指标不符合GB/T20413-2017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经核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
2026年3月9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6年3月9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查清违法事实予以调查终结。
经查明:
1.2025年11月23日,当事人生产了规格型号为50kg/袋、有效磷(P2O5)≥12%、水溶性磷(P2O5)≥7%、硫(S)≥8%,疏松状过磷酸钙化肥5吨,以620元/吨的价格销售给个体户周德学,周德学又销售给镇远县小何农资经营部。该批次的产品当事人的成本价为640元/吨,属于以低于成本价销售。
认定:
当事人生产销售该批次化肥货值共计3100元(5×620=3100元),因为低于成本价销售,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不合格报告1份,证明生产不合格过磷酸事实;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0.6倍罚款;即罚款1860元。
1860.00元
黔南州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2
福农〔肥料〕罚〔2026〕3号
福泉市福达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肆仟零捌拾陆元整(¥4086.00元)。
4086.00元
福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6-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