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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真惠副食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5MA1BR9C23K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太平湖场直(十字路口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处罚[2024]225号
经查,通过现场检查、拍照取证、提取相关复印件和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调查确认,该店电子计数台秤,品牌是大阳衡器,型号是DY-838,该店在未按周期申请检定的情况下,于2024年1月开始用于食品计量称重使用,构成使用未按周期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甘南县真惠副食商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甘南县真惠副食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甘南县真惠副食商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公民身份和甘南县真惠副食商店经营者身份; 4、甘南县真惠副食商店现场照片1份,证明甘南县真惠副食商店使用未按周期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事实; 5、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现场情况; 6、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时间、经过、地点; 2024年05月08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甘市监罚告〔2024〕CN2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的请求。依法视为放弃此权利。
罚款0.05万元#
500.00元
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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