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喀秋莎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传刚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07MA1A7R1G7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碾子山区富强街道一委七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碾市监处罚〔2026〕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1月2日,以每袋11.20元的价格,从满洲里市喜昶食品批发商店购进10袋莫洛小刺猬牌佩卡罗原味饼干,每袋净含量380克。至2026年3月18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尚未售出的2袋莫
第 1 页 共 4 页
洛小刺猬牌佩卡罗原味饼干无中文标签。因无法证实已销售的食品未标注中文标签,所以无法证实违法所得。当事人提供了该进口食品的进货票据和海关手续。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资格;
4、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情况以及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事实;
5、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陈述的事实;
6、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照片共2张,证明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的信息;
7、进货票据和海关手续1份,证明涉案食品的进货来源情况;
一、罚款1000.00元;
二、没收莫洛小刺猬牌佩卡罗原味饼干2袋。
1000.00元
-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