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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凌艳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8MA35GQ5820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武蛟乡上湖村莲庐山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九瑞市监处罚﹝2026﹞308号
2026年7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江西省市场将投诉举报平台举报,举报人反映江西莲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xlianlu.com”使用“以文化养生、生态休闲、旅游静修、理疗康复、健康科研、文化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多元素民营企业”和“研修及瑜伽疗愈服务”等宣传词汇,其中“理疗康复”“瑜伽疗愈服务”属于诊疗词汇,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仅有保健服务,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公司具备治病康复能力,造成虚假宣传。经查实“理疗康复”属于诊疗词汇,“瑜伽疗愈服务”仍属于保健服务范围。当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其经营场所未见经营痕迹,也无经营设备,仅悬挂了瑞昌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江西省国民体质与健康协会(二O一七年一月)授予江西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二0一七年常务理事单位、江西省瑜伽协会(二O一七年一月)授予江西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二O一七年常务理事单位、宜春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九江学院体育学院授予江西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健身瑜伽项目校企合作单位等荣誉证书。执法人员现场查验了当事人手机访问了当事人官网,其官网简介介绍确有举报人反映内容。 经当事人陈述其于2016年3月10日开始经营,公司有员工三名(田新宇、张诗媛、吴佳妮)均签订了劳务合同,工作职能是瑜伽老师。涉及虚假宣传的网页系当事人于2017年制作,因当事人计划二期开展理疗康复服务,当时也预备申请相关资质,2018年其二期项目动工,但2019年初受疫情影响股东撤资,该项目停滞,一直未重新启动,故其从未开展理疗康复服务,也未配备相关设备。当事人陈述目前仅有对接九江学院、宜春学院、华东交通大学校企合作开展大学生趣味运动课(瑜伽课程)一项服务并提交了相关合作协议。 另查明当事人2025年1月-2026年6月对公账务明细,未发现当事人有疑似理疗保健服务收款。
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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