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綦江区馨然之家生活馆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东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2MA5UUHLL9X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核桃湾35-10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24
(2022)渝0110民初4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
綦江区馨然之家生活馆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2
2022-05-17
(2022)渝0110民初41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
綦江区馨然之家生活馆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3〕248号
1、本案中,当事人销售的“活体干细胞”TM浓缩精片属于食品,当事人以视频形式虚假宣传“活体干细胞”TM浓缩精片(γ-氨基丁酸压片糖果)的治疗功能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的性能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2、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向供货商索要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构成了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
5000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12
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以及经营者住所无法与个体工商户取得联系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4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