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辉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MA2JUCJB5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国庆村地段3幢102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1
(2025)浙06民终5685号
合同纠纷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12-25
(2025)浙06民终5685号
合同纠纷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10-21
(2024)浙0603民初12313号
合同纠纷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4
2025-05-06
(2024)浙0603民初12313号
合同纠纷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5
2025-02-19
(2024)浙0603民初12313号
合同纠纷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6
2024-12-26
(2024)浙0603民初12313号
合同纠纷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7
2024-11-28
(2024)浙0603民初12313号
合同纠纷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8
2022-02-16
(2022)浙0603民初80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喆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春江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市监处罚〔2026〕923号
2026年6月14日,当事人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国庆村地段3幢102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
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之规定。对于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之规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