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正能量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丰田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502347734521T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祝村镇任住村15-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25
(2022)冀0127民初8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邢台正能量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刘**
高邑县人民法院
2
2020-09-02
(2020)冀0502民初14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2
2020-09-15
(2020)冀0502民初14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家庄致远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287.2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7-24
2017-06-14
(2017)冀0535民初15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与史**、邢台正能量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4﹞20618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6月25日16时02分,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象义线)宁海方向K61+900检查时发现邢台正能量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邢台正能量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佰伍拾叁元整的行政处罚。
453.00元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